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

為何要結婚?

生日要慶祝、讀完書出來做工要給家用、男人要保護女人、在船難時女人和孩子先走,等等,都好像是理所當然的事。同樣,如果一對戀人拍拖了一段時間,要計劃結婚好像也是合情合理。政府也因應社會的民意,給結婚人仕一些好處去鼓勵人結婚,例如稅務優惠,一些社會津貼,對雙方在離婚時的保障,遺產繼承的保障,等等。一些大公司的福利如醫療保險,也會惠及結婚伴侶。

對於這件「social norm」,我覺得要認真想一想,始終盲從附和不是我的性格,而結婚這件大事,如非必要,何必要大費周張去做呢?

先說說支持不結婚的理由,這個比較簡單。第一個原因是不浪費錢。說真的,很多時結婚上的洗費都是為了「做樣子」,而且是沒有回報的,算是奢侈性消費。一句「一生人得一次」,不知栽了多少英雄好漢在信用咭債務上。再者,結婚壽備費時,還要「出場」娛賓,心理壓力不少。第二個不結婚的原因是失去自由。結婚了,基本上就要通知全世界你跟誰一起了,facebook也要改status了。如果覺得不適合,離婚不容易,找另外一個的自由度大大減少了,兩個人一起可能不再是因為感情好,而只是責任,好像沒有意思吧?

另一方面,結婚也確實有它的好處,而我認為這些好處比起它的壞處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一. 當兩個人有不合的時候,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如何補救,而不是分開,因為離婚的代價太大。離婚的話,先是結婚的錢算是付緒流水,而分家產時可能要打官司,又要跟親朋戚友交待,很多關係可能也會受到波及。這一點說起來有點諷刺,離婚的代價本來是結婚的壞處,但也可以視為是好處,可以令兩個人去盡力維持一段關係。有時,分開是一時衝動,有外力去化解這份衝動,能夠挽回不少感情關係,建立不少美好家庭。

二. 保証有掟煲費,這一點可以証明賺錢多的一方是可以信靠。

三. 給全世界知道雙方不再是單身,而且因為第一點,雙方也不易分開。這樣可以擋了不少狂蜂浪蝶,令兩人關係少了外來誘惑。

四. 因為以上三點,結婚可以跟對方証明你對這段感情是all-in。很多時,男女分開,是因為不夠投入,而不投入的原因,可能是因為怕對方不投入,怕自己認真便輸了。結了婚,就不用估估下,可以放心的去all-in了。「愛」是動詞,你不去愛,就不會有愛,只有全情投入,你才可以得到最多。

當然,不是每個人也喜歡結婚的,不想結婚不是罪,那麼,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就是耍流氓嗎? 我認為,結婚是社會上的共識,你應該假設對方會想跟你結婚。如果你不想結婚,就應該先跟對方說明,不利用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去騙取不屬於你的感情,那才是君子所為。有一個比喻,就是去美國餐廳付小費。沒有明文規定在美國餐廳進餐後要付10-20%小費,但這是社會上的共識,而一些高級餐廳,共識更是最少18%。因為這個共識,服務員在未收你的小費之前也會給你殷勤的服務,他對你有合理的期待。如果你不想付小費,就不應該在餐廳內進食,不應該在享受服務後不找數,這樣的生活態度才可以活得心安理得。